第二十四章(1 / 2)
邬雪歌心像被铁耙刮过似,热辣辣的痛。“虽然我性情如此,也伤透了你的心,但芝儿你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吗?”他一臂揽着娃儿,一手探去轻握她的柔荑。感觉她在颤抖,他不禁加重力道稳稳握牢。直到她愿意抬眸迎向他的注视,他才继而道——“即便我流浪成癖,身体里却也流着域外兽族人的血液,兽族人看待感情之事是一根筋到底,认定了就不变,如同我娘亲那样痴狂我曾对这样的事嗤之以鼻,觉得不可思议,倘若没遇上你,可能觉得心头空空如也、一生飘泊没什么不好,但偏偏遇上了,喜爱着,爱到心里去,可能自己也变得跟娘亲那样痴狂,却觉得无所谓了”伍寒芝又有种神魂被吸进那双魔性蓝瞳中的感觉。心尖发颤,没被握住的那手就按在胸口,怕心跳得太急要撞疼胸骨似。她怔怔然地听他道:“芝儿,你说得可能没错,往后待久了,还是会想离开的,但离开之后还是会回来,会这样来来去去,永远不可能潇洒地一走了之,因为不得不回来,因为你在这里你在这里,所以就会舍不得离开太久,不愿意去得太远你能明白?能信我吗?”她双眸泛开温潮,被惹哭了,内心是愿意信他的,却要问——“那你那位同门小师姊怎么办?她来了,你还要随她走的。”妻子肯问出,邬雪歌算是放了一半的心。抓着她小手的大掌直接抬高,用手背帮她擦泪。“小师姊姓元,歌咏的咏,晴天的晴,元咏晴。”他说得仔细。“她长得是好看,正因为好看,用她那张骗死人不偿命的可人脸蛋能驱使众师兄弟们为她争风吃醋,为讨好她,替她整弄那些她看不顺眼的人,人前是一个模样,人后又是另一个模样我哪有什么一块儿长大的青梅竹马,从来没有的。”道完,后头还撇撇嘴嘟囔了一句。“你说说什么呢?”伍寒芝微瞠泪眸,挑眉。“别以为我没听清楚。”邬雪歌低哼了声。“你不让我说坏话,我不说就是。”“你说菀妹跟你小师姊是同道中人。菀妹才没那么那么”她脑中闪过一幕,当时马车翻落山崖,她被他救起,菀妹扑进她怀里哭得梨花带雨、十分可怜,那是他与妹妹头一次会面。本以为他神情古怪、若有所思是因为惊艳妹妹的美貌,岂知他之后却一脸嘲弄,蓝眸中讥诮甚浓她如今算是懂了,懂他那时到底在想些什么,莫怪后来他与菀妹一直不对盘。人与人之间的相识和相处全看缘分,她自然是希望身边人都好好处在一起,却也不会强迫谁去迁就谁,一切顺其自然,自然水到渠成。妹妹的真性情她不是看不出,但她身为长姊,又是当家之人,对唯一的手足确实娇宠得很。唔好吧,也许宠得有一点点过火,一点点而已。她清清喉咙,重振旗鼓道:“菀妹已经懂事多了,不仅能帮齐娘管家,外头的事也学了不少,尤其对各类药材炮制的活儿,她瞧过一遍就能记住大概,连帐都能帮忙看了。”“她是得学好,她本就有能耐学好,哪天我的流浪癖性再起,把你跟孩子全带走,玩个一年半载再回来,她再不帮忙把伍家堂和西海大庄管起来,她也没安生日子可过。”他越说越气。然而为着不相干的人生气让他更不痛快,遂头一甩,咬牙又道——“反正,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没有青梅竹马、没有跟谁要好、没有心仪谁,没有、没有、没有!”突然——“那么,你有没有心仪过我?就算一点点心动也好,有没有过?”伍寒芝问出当日他要离开前,自己曾问过的话。她神态是淡定温柔的,像心中早已了然。邬雪歌又有那种头上顶着一片火海烧得炽盛,突然拿水兜头浇熄之感。妻子那一夜在老梅树下问他时,他选择沉默以对。而今再问,带笑问着,是愿意再信他了。“不是一点点心动,是心都给出去,你肯要,心是活的,不肯要,它就是死的。”说着,他将她拉近,柔软身子顺势扑进他怀里。他一手抱着孩子,一臂揽着妻子,满足到傻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脸埋在丈夫胸前,伍寒芝也抿唇笑了。“我照实说而已,当真死活都cao在你手里。”她若不要他,从此成陌路,即便肉身未死,也是行尸走肉般飘零罢了。顿了会儿,他低低又说:“我跟我阿娘其实很像,以往却不愿承认。”很像,所以不敢轻易动情。很像,所以一动情就如痴如狂。他的阿娘因丈夫的薄幸寡情抑郁而亡,走的时候还那样年轻。而他呢?若开在他心中的那朵花得不到柔水滋润,他将枯去,像他娘亲那样吗?光是这样胡思乱想,她就觉受不了,仿佛又见他孤零零、脸色灰败地躺在道观那间什么都没有的小房里。环在他腰上的藕臂加重力气,她将他抱得更紧,吐气如兰地低语——“会待你好的,我说过,会待你很好很好的。”“好。”
“绝对、绝对不可以再骗我,不可以再说那么可恶的谎话欺负我,就算事情再难,我也有勇气承担,就是不许再骗我、欺我,我我的心也给出去了,再有第二次,它也活不成的。”顿时,邬雪歌一颗心既热又痛、既酸又软。他再难忍耐,低头寻觅妻子的唇。两张脸都带泪,贴得无比亲昵,泪水滑进柔情缠绵的四片唇瓣里,已分不清这苦中带甜究竟是谁的滋味。抵在芳美唇瓣上,他温热气息吐进她口中——“好,不再骗你,没有谎话,我们一起活、一起活”将对方给予自己的那一颗心一珍藏宝爱。谁都不负谁,一起活。后来邬雪歌老实对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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