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3 / 3)
青卓注意到他的膝盖上也受了伤,裤子都被水泥路面磨破了,血迹透过布料渗了出来,让秦青卓不忍细看。
“你会弹吉他?”秦青卓又温声问他。
“不会。”男孩没什么语气地说,听起来有点冷漠。
“那是喜欢吉他?”
“不喜欢。”
“那……为什么要去碰那把吉他呢?”
“我手贱。”
秦青卓心里挺不是滋味。刚刚踏进琴行时,他注意到这男孩拨动琴弦的动作,很轻,是小心翼翼怕弄坏的模样,而那不过是一把琴行报废的破吉他而已。从那几下被他拨出的琴声来听,那把吉他早已经走音很严重了。
除了这男孩,大概没人会那么小心翼翼地、宝贝似的触碰那把旧吉他。
他忽然挺想买一把吉他送给这男孩,只是琴行老板这副德性,让他不想再踏足这家琴行,更不想白送他一单生意。
倒是可以带他去别的琴行看看,只是自己时间不多,原本是打算买下这把吉他就赶去音乐节的,若是耽误太久,可能会误了演出。
想了想,他只好说:“我带你找个诊所把伤口包扎一下吧。”
没想到男孩却摇头,礼貌而疏离地说:“谢谢,不用了。”
说完后退一步:“我得走了。”
秦青卓抬手要拦,但那男孩已经转过身,迈开步子跑走了。
他跑得很快,没几秒就跑出老远,估计是因为膝盖受了伤,跑到巷子尽头时他踉跄了一下,回头朝秦青卓看过来一眼。
秦青卓直起身,远远看着他,那男孩什么都没说,下一秒就别过脸拐进了巷子里。
秦青卓叹了口气,没再追上去——追上去大概也没什么用,这男孩看上去倔得很。
那晚的演出非常成功,秦青卓在台上唱了三首歌,很尽兴。
他喜欢在台上唱歌的感觉,或许说喜欢还不够,是迷恋。
他迷恋人声与乐器共同营造出的情绪和氛围感,好像通过音乐就能把所有人短暂地拉入一个虚空而安全的密闭空间。
而令他惊喜的是,临出发前他在自己的音乐主页上随口提了一句演出的事情,没想到居然有不少人为了他专程跑到了润城看这场演出。
从台上下来,有乐队来找他喝酒,若是在以前,秦青卓一准儿会应下,但今晚他却推掉了。
傍晚遇到的那个男孩频频浮现在他脑中,让他不由地有些心里发堵。
一个那么小心翼翼地对待一把旧吉他的男孩,怎么会被人那么粗暴踹开呢……他的伤有没有事?他以后会不会都不喜欢吉他了?他是经常这么被人欺负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