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3)
当然,他也不会得罪这尊大神。毕竟是上面下来的,就算不是主管部门的领导,可这些耍笔杆子的人才更可怕,只要在报上是似而非、含沙射影的写点什么就足够他们这个小地级市吃一壶了。
张斌回去后,神态便有些微的不同,陈飞絮看不出来,但林志宇却是立刻发现了。
林志宇天生就是干记者的料,他有着非比常人的敏锐,对于人的情绪变化有着惊人的感知能力。
其实,若是他有时间好好观察林博,就会发现,这一点遗传给了林博,所以林博才发现父母之间有所不同。
姚金其人
张斌对姚金挺熟悉,根本不用查资料就能说出来。
十五年前,姚金回城的时候,绝大部分的知青都还在乡下生活。
而他通过家里人的运作提前回来了,一回来就和街道办的一个大龄姑娘黄小飞结了婚,随后在黄小飞的操作下进入了街道办做临时工,第二年生了个女儿,现在读初中。
姚金是个十分圆滑世故的人,一路往上爬,如今已经成了区里的一名干事,和街道派出所没少打交道,这人像是个狗皮膏药一样滑溜得很,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当然,张斌说得没有这么直白,但林志宇本来就认识这人,知道他的秉性,当初就是为了逃避繁重的劳动,才勾搭了张三丫,让她帮忙干活不说,还能补贴他吃的。后来东窗事发不得已结了婚,可一旦得了机会脱离农村,他便立刻甩了张三丫,而直到他走之前都还在哄骗张三丫,就算离婚也是为能迁回户口,然后才能给张三丫母女更好的未来生活。
张三丫能有什么见识?再说,她和姚金未婚就先搞在一起,还是被人抓住幽会,她的名声早就臭了,只能巴巴盼望着姚金能不辜负自己。
结果,姚金一去不返,还迅速结了婚,张三丫气愤之余又被所有人嘲笑,所以她除了把气撒在小女儿身上,别无他法。
她就犹如一头困兽,把自己困得死死的,挣脱不得,变得更加面目可憎,伤害孩子后也心疼,情绪更加崩溃,如此反复,也是她最后自杀寻求解脱的唯一结果。
可若是张三丫泉下有知,知道这个男人过得这么风生水起,她会不会觉得不值得?
林志宇收回思绪,道:“他现在的住址应该已经变了吧?”
既然混得这么好,肯定是搬了家了。
张斌站起身走到窗前,从二楼望出去,马路对面有一片还不错楼房。
“呐,他们家就在那里面,这两口子算不上高收入,但挺能来事的,也不知道怎么弄的,在咱们这一片最好的地方买了房子。”
接着,又指向另一边的学校:“这是咱们区最好的学校,他的女儿就在那里读书,据说学习成绩一般,也是找了关系硬塞进去的。”
林志宇也站在窗前看着,脸色越来越冷。
要是姚金过得不如意,林志宇心里的气似乎还要少些,但他过得这么好,林志宇就格外意难平,也更心疼到现在都有心理阴影的林钰。
张斌见他神色有异,已经肯定了林志宇和姚金有过节了,说话也就不客气起来。
“这人是个滑不溜秋的滑头,专会溜须拍马,对下面的人又格外苛刻,喜欢摆架子。”
“他在市里的有实权?”林志宇又问。
“有啥实权啊,干事而已,学历不够,也爬不上去了,据说刚升了副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张哥对他挺熟啊!”林志宇突然笑道。
“这人是咱们街道出去的,而且家也还在这里,时不时就来咱们这里转悠转悠,说些奇怪的话,其实就是想要显摆他去了市里的事。咱们所里对他都熟,也都不喜欢他!”
林志宇听懂了张斌示好,也回以一笑。
张斌迟疑着打听了一下林志宇是不是和姚金有过节,林志宇点头:“以前我刚去知青点时才十六岁,被他欺负狠了,现在想来心里都很不舒服,今天刚好来附近办事,突然就想起来问问,唉,如今看他过得风生水起,我这心里就十分不得劲儿!”
张斌半信半疑,但还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也跟着义愤填膺骂了姚金几句。
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张斌喊进来。
来人是先前的那位年轻人,他说市里来了人,想要接林志宇去转转市里的景点。
林志宇一听,忙让张斌带路去见市里的领导。
来人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头发稀稀疏疏,满脸笑容,一见面就激动得和林志宇握手,那殷勤劲让张斌都觉得有些过了。
“林记者啊,我是市里宣传部的,我叫李江,你喊老李就行。”
说着,从随身包里掏出两本崭新的书和一支钢笔,笑着递到林志宇的面前,略显激动地说:“林记者啊,我可是你忠实的粉丝,你的两本书我可是拜读无数遍,今天听说你来了我们市里,我这是抢着来接待的,你能不能给我签个名,我要拿回去珍藏!”
张斌在一旁开玩笑:“李科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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