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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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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楚澜知道他想要的答案是什么。

但他摇了摇头:“没有,就最近。来千户苗寨以后,我才想起来的。尤其是看见那张照片的时候。”

“那在苗寨的时候我问你,你怎么一直说不认识我?”

“好像……也没什么再次提及的必要。”周楚澜说着,凝视着窗外,骤雨拍打在玻璃上发出粒粒分明的响声。他走过去拉上窗帘,屋内陷入了一片黑。

天花板上吊着的那个顶灯最近新换了灯泡,在下一秒很突兀地亮起冷白的光。

李卓曜有点被刺到了眼睛,伸手稍微挡了下视线,心里模模糊糊的。

“为什么?”他追问。

“因为你已经都不记得了……”

周楚澜转过身子,朝着李卓曜,由于背着光站着,看起来眼神里面黯淡一片。他动动嘴唇,又低下头慢慢地说,像是一种喃喃:“不过我也差点不记得了。七年……真的很久。”

久到一共有两千多个日夜,一万多个小时。

也没有很久,对周楚澜来说,好像就只是几个瞬间而已。这些瞬间里,他们在昏暗的屋檐下小心翼翼地接吻,他们挤在周楚澜宿舍那张床上面,肌肤相亲,共同颤栗,他们把长沙解放西路每家酒吧的特调鸡尾酒,都尝了一个遍,只有一款足以令周楚澜微醺。

那杯酒的名字,叫“今夜不回家”。h,u,a,n,g,杜家问

最后……最后的一个瞬间就是周楚澜背对着白墙,坐在狭窄的铁丝床上,裹着盐霜一样的月色抄佛经。出狱的日子,是一周后,但周楚澜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回不了家了。

“……对不起。”

李卓曜嗫嚅着,他并不知道自己此刻该说些什么。

“对不起”似乎不应该放在这里,也不太恰当。他遇到意外,什么都想不起来,也竭尽全力地在漫长的岁月里,努力拼凑起那些散落的记忆。所有的事情,都与他无关。但此刻李卓曜找不到任何其他词汇来描述自己心中的感觉,只觉得酸愧,也带着一点终于明了的恍然。

按道理,他们之间错过七年,如今阴差阳错再次重逢,自己在没有任何记忆的情况下,还是爱上了周楚澜,仅凭某种本能。

这是一种多么珍贵的,失而复得。

但他只觉得沉重。

心酸是重的,愧疚是重的,就连自己终于窥探到了真相的一隅,明了的瞬间也没有觉得有什么轻松。眼前似乎还是有一层薄雾,在将散未散之间缭绕。

想一想,周楚澜的解释也是合情合理。七年前,萍水相逢的艳遇,由于异地而分开,由于意外而自己丧失了一切记忆,自然不会记得曾经的一点无法为外人道明的露水情缘,想回忆,又从何说起。

他们好像不止于此,又好像仅止于此。

“没什么对不起的。”周楚澜低声说,然后抬起头,忽然笑了。

“我们现在,是在一起的。这就够了。”

足够了。

不能回望。周楚澜想,做人不能太贪心,他这样的人,可以有当下,也可以看见明天的希望,还要再奢求什么呢。过去的事情在眼前飞驰,很快就变得像轻烟一样薄,再消散。

周楚澜走近一步,伸手抚上李卓曜的脸庞。第一次,他用一种毫无遮拦与阻挡的眼神,深深地看着李卓曜脸上的每一寸线条。

纤长的手指骨节分明,指尖处积着薄茧,抚过李卓曜的眉骨、鼻梁、眼睛和嘴角。

“这里……我记得之前就有一道疤?对么。”

他轻轻按着他的眉尾,有一条浅色疤痕。

“嗯,小时候调皮撞窗玻璃上了。留疤了,一直没长好。”

“你以前好像是一个双眼皮,一个单眼皮。”

他接着抚过他的眼睛,李卓曜的睫毛微颤,像是一只蝶在周楚澜的掌心抖动着翅膀。

“嗯。这两年,那个单眼皮慢慢长成双的了。”

他沿着向下,用手指摩挲着李卓曜的唇瓣,红而软,唇珠很突出。

很漂亮的嘴唇的形状,唇线分明,嘴角上翘。

周楚澜想到他们刚认识的时候,自己对李卓曜的疯狂示好是很鄙夷的。他觉得李卓曜天生一双桃花笑眼,一看便像是个浪荡公子。

因为他就连嘴唇的形状,都极其适合接吻。

他们之前每次接吻的时候,周楚澜习惯性的顺序是,先亲嘴角、再咬唇瓣,最后再用轻啄一下唇珠收尾。

他情不自禁地在那枚唇珠上按了一下,察觉到痒,李卓曜立即发出一声极小的轻哼,然后就看见周楚澜的脸开始逼近。

一个很漫长的吻落了下来,跟随着身上的衣物一起散落。但又有点凌乱,周楚澜仔仔细细地沿着李卓曜身体的每一寸吮吻,淡色的痕像细碎的桃花,布了全身。

“好久不见。”

周楚澜低声说,脸上蒙了一层汗,从额头那里开始往外沁出,刺激得他眼角很酸。他忽然很想丢开心里那些乱糟糟的隐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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