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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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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方案没有坏处。”方轶解释道。

“嗯,我同意方律师的意见。那我们就按照非法拘禁罪的方向辩护。”王勇点头道。

他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对宋律师和方轶不是很服气。他觉得自己在原来的律所是数一数二的刑辩律师,跳槽到万可法团队后,在技术上怎么也能排到前面去,能挑大梁,没想到这次的刑事案件自己只分到了第三被告人,是三个被告人中罪行最轻的,当然律师费也是最低的,宋律师稳稳的压了自己一头。

按照他的理解,即便方轶是合伙人,第一被告人归他,那第二被告人总该归自己吧,怎么说自己进入团队也快一年了,做案子兢兢业业,专业能力比宋律师一点不次,却只分到了第三被告人,这让他心里很不爽。

同时他也研究过方轶的案例,觉得他办的案子自己也能办,只是运气差了一点,自己没有表现的机会而已。

现如今他提的两个点,宋律师和方律师都不认可,多少让他心里有些不舒服。他的真实想法是:既然你们都说按照非法拘禁罪辩护,那就随你们,反正我是第三被告人的辩护人,不管怎么辩护我的当事人都死不了。看省高院怎么判,到时候就分出高下了。

三人商量完后,王勇离开了方轶的办公室。

“老宋,我看王律师好像不太认可咱们的分析。”方轶低声道。

“没事,咱们是讨论案子,有不同意见很正常,也有利于咱们更深入的剖析案件。你不用想那么多。”宋律师无所谓道。

“好吧,开庭前我准备再去一次看守所,你要不要去?”方轶问到。

“去,我肯定要去。回头小周约看守所会见时告诉我下。”宋律师道。

“你回头问下王律师要不要去,如果他也去,咱们三个正好一起过去。”方轶道。

“他,够呛,之前我们聊天的时候,他说不用再会见被告人了。到时候我再问他吧。我先回去了,有个案子明天开庭,我得准备下。”宋律师说完,起身离开了办公室。

看着宋律师远去的背影,方轶直摇头,暗道:老宋啊,多亏律所里的人际关系比较简单,没那么多勾心斗角。这要是在公司里,估计你已经被人算计的渣子都不剩了。

宋律师属于技术型的律师,平时不争不抢,一门心思的研究法条和案例,既不如黄援朝圆滑,也不如马义能说会道,更不会拍领导马屁,他能在万可法的团队里站住脚全凭一身本事。也多亏了万可法是个明白人,对宋律师不错,否则他肯定干不长。

不久后,方轶接到了邻省高院的开庭通知。

开庭的前一天方轶等人便来到了邻省,在距离高院最近的一家宾馆住了下来。次日一早众人吃过早饭后,去了高院。

早上九点,高院第五法庭内,三位辩护人和两位实习律师一字排开,方轶坐在首位,宋律师次之,王勇坐在最后。

旁听席上,坐着被害人家属,其中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一脸的哀愁,估计是被害人赵东田的媳妇。在过道的位置坐着五人,是被告人家属,李希斌的哥哥李总没来。

在核实完三名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后,邹宇和田毅被带出了法庭候审,法庭被告席上只剩下了李希斌。

“下面由上诉人李希斌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待审判员宣读完一审判决书后,审判长一脸严肃的说道。

“我对一审判决不服,我将赵东田劫持到我的车场是为了索要他拖欠我的运输费,并不是要绑架他。我不是绑架……”李希斌道。

“下面由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道。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李希斌不构成绑架罪,应定性为非法拘禁罪。理由如下:

本案系因被害人赵东田拖欠上诉人李希斌运输费导致,上诉人为索要合法债务劫持被告人到自己的车场,非法拘禁被害人赵东田,期间导致被害人死亡。

李希斌等人为了控制被害人赵东田,给被害人注射多支冬眠灵,除此以外,李希斌等人未对被害人实施任何暴力行为。经法医鉴定,没有充分依据证实赵东田系因注射该药而直接致死。

李希斌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规定,应定性为非法拘禁罪,不构成绑架罪。请法院依法改判。完毕。”方轶道。

“上诉人李希斌,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事实没有异议,对罪名有异议,我不够成绑架罪。我是为了索要运费才劫持赵东田的。”李希斌道。

在开庭前,方轶去见过他,把辩护方案和相关法律规定都给李希斌做了解释,李希斌虽然不太相信眼前的中年律师,但是他是在乎自己这条命的,所以他听的格外认真,希望能借助这次机会保命。

干的漂亮!

“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被告人李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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