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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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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正义律师事务所最近怎么样?”方轶放下筷子,给他添了些茶水,问道。

“还是那样,比你在时差一些,但总体来说还过得去。

对了,你知道吗?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顾清平因为虚假诉讼被抓了,上个月刚放出来。”李明博停下筷子道。

阴人的机会

“啊?!顾清平都执业十来年了,怎么还犯这种错误?”方轶惊愕的看向李明博。

“嗨!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他本来是想害我和正义律师事务所的,但是被识破了,孙主任又加了一把火,就把他给弄进去了……”李明博一脸幸灾乐祸的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

原来,在得知方轶转所去了市里的金石律师事务所后,顾清平琢磨着自己的资源有限,无法再摆弄方轶,便把毒蛇之牙对准了李明博。

虽然李明博不如方轶在县里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但是根据吴小清的调查,孙正义有重点扶持李明博的迹象。顾清平为了打击正义律师事务所,也为了毁掉孙正义的努力,绞尽脑汁。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去年八月份时顾清平看到了一个阴人的机会。

这一天骄阳似火,一个叫曹旺的当事人找到顾清平,向他咨询离婚后财产分割的事。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曹旺与其前妻郎小何协议离婚。

二零一四年七月,郎小何发现前夫曹旺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便找到他理论,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财产,但是曹旺矢口否认,于是郎小何找了律师,准备将曹旺起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进行离婚后财产分割,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曹旺名下一辆白色路虎越野车和一套离婚前曹旺在隔壁县购置的商品房。

顾清平听他说完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告诉曹旺他有办法可以避免将路虎车和房进行分割,但需要支付五千元咨询费,曹旺信以为真,觉得五千元咨询费与车和房比起来不值一提,便立刻交了咨询费所要方案。

顾清平的方案很简单,让曹旺找个信得过的朋友共同虚构一份婚内借款合同,而且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达到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目的。然后让曹旺的朋友以债权人的身份起诉曹旺,以便达到以路虎车和房产抵债的目的,以此来避免分割车和房。

二日后,曹旺带着好友陆成来找顾清平,顾清平又将此事详细告知了陆成,并再三向其表示没有风险。此后曹旺又花了三千元让顾清平帮其起草了借款协议,因为路虎车是二手车买时不足五十万,隔壁县的房产价值四十多万(县里房价比较低),最后曹旺与顾清平确定借款金额为一百万元,并倒签日期。

陆成虽然学历不高,但是也知道借款光有合同恐怕不妥,他与曹旺之间虽有资金往来可这么多年加在一起也没有一百万元,问顾清平怎么办。顾清平告诉他有多少算多少,剩下的就说是陆续给的现金。

曹旺想让顾清平代理陆成起诉自己,但顾清平以公平律师事务所已经代理了曹旺与其前妻的案子,再代理陆成起诉曹旺和其前妻的案子容易让法官察觉作假,反而不美。

曹旺一想确实也是这个道理,于是问顾清平如何办稳妥,顾清平假装为难,最后推荐曹旺去找正义律师事务所的李明博律师,并解释说正义律师事务所在县里也算是知名律所,李律师更是擅长民间借贷的案子,由李律师出面绝对没问题。

但是顾清平要求,在李律师面前绝对不能提公平律师事务所和“顾清平”三个字,因为双方具有竞争关系,以免李律师误解,而且要在开庭前去找李律师,时间越紧迫越好,绝对不能给李律师留时间看案卷,要材料。

就这样陆成带着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和起诉书等文件到县法院起诉了曹旺和其前妻郎小何,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百万元。并称路虎车已经被他扣留,不还债不给车。

稳妥起见,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陆成以咨询案件为名给李明博打电话,最后两人达成了口头委托,并在县法院开庭前一个小时,陆成按照顾清平的指点,急急忙忙的去了正义律师事务所,并与李明博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律师费最后定为二万元。

李明博见有案子上门,虽然时间急了些,但以前不是没有过这种情况,而且又是个简单的民间借款纠纷便没在意,急忙带着手续跟着陆成去了县法院开庭。

开庭时法官就借款细节对双方进行询问,其中包括借钱的原因、用途、交付的方式、出借方的资金来源,交付当事人是否有第三人在场等一些问题。

法官问了一系列问题后,李明博觉得基本上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借贷流程,只是借款出借的方式让人有点怀疑,居然有三十多万是现金支付,虽然陆成提供了出现在交付现场的第三人的证词,但是李明博还是觉得有些反常。

后来被告人郎小何的律师提出不知道这笔借款,法官告知双方自行举证,就这样第一次开庭结束了。

大约半个月后,李明博接到法官电话说陆成的案子要复庭,李明博再次去了法院开庭,当时法官让原告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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