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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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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过当,案件正在朝着不利于丁大山的方向发展,这让方轶突然感觉棘手起来。

周三的时候,丁婉秋下了夜班,急匆匆的赶奔金石律师事务所,昨天方轶给她打电话让她今天到所里面谈,这让她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方律师,是不是我爸的案子有信儿了?”丁婉秋双眼闪烁,见方轶走进会议室,急忙关切的问道。

“嗯,您父亲的案子被移送到市检察院了,市检察院对口的法院是中院,也就是说您父亲的案子一审由市中院负责。”方轶严肃道。

“什么意思?”丁婉秋不解的问道。

对于她来说,案子不都是由法院审理吗?至于是由县法院审理还是由市中院审理,不都一样吗?

“之前我去市检察院已经跟负责案件的赵检察员沟通过了,检察院认为您父亲不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现在看,情况不利于您父亲。当然我会为您父亲做防卫过当的辩护。”方轶尽量婉转道。

听方轶说完,丁婉秋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感觉一阵头晕目眩,如果连眼前的中年律师都说案件不利于自己的父亲,看来事情是真的不乐观。

其实之前丁婉秋离开金石律师事务所后,也咨询过其他律师,说的大体上与方轶差不多,但是收费可比他高多了。一张嘴就是十万,一副坐地起价的嘴脸,等着她就地还钱了。

后来丁婉秋在同事的帮助下在网上查了方轶的介绍,想看看方轶是不是擅长做刑事业务,结果一查才发现,原来自己委托的中年男律师办过很多知名的刑事案件,很多无罪辩护的案件都获得了成功。见此情况,丁婉秋对方轶的信任大增。

“方律师,您要救救我爸!”丁婉秋满眼期盼的看向方轶。

这是个擦屁股的活儿

“周龙的家人,对这案子怎么看?能不能找他们出具一份谅解书?”方轶问道。

“他父母虽然也恨他,但是……他们不愿意出谅解书。”丁婉秋摇摇头道。

“嗯,你也别太着急。”方轶安慰她道。

方轶刚回到工位,准备端杯子喝水,润润喉咙,却被谢友和叫去了会议室。

“方律师,这是刘芳刚才拿过来的案卷,你看看,下午她要过来沟通案情。”谢友和将一份案卷推到了方轶面前。

“刘芳怎么想起给咱们送案子啦?她自己不做?”说着,方轶抽出案卷扫了一眼最上面的刑事判决书,惊讶道:“这不是咱们律所的律师办的案子吗?一审被告人被判了十年,这是……要上诉?”

说完,方轶看向谢友和,用眼神询问他这案子是怎么回事。

“小孩没娘说起来话长,这案子是顾老大给我的……”谢友和一脸不情愿道。

方轶手上的刑事案子并不复杂,被告人名叫李道林,案发当日他和朋友在县里的饭馆吃饭,饭后他准备出门之时,被喝的东倒西歪的被害人孙飞撞了一下,随后两人发生口角。

李道林本就是个不吃亏的主儿,之前因寻衅滋事被处理过,这次被放出来不到一年,孙飞喝多了口无遮拦,与李道林对骂了两句。

李道林一时火起,对孙飞拳打脚踢,将其放倒后,又多次踢踹孙飞头部。后来李道林被其朋友拉开,饭馆老板见孙飞躺在地上不起,急忙打电话叫来急救车。

后孙飞被送至县医院进行抢救,但人被拉到医院时已经没了呼吸。经法医鉴定,孙飞系因酒后头面部遭外伤作用引起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急性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死亡。

被害人孙飞在案发时自身存在脑部疾病、心血管疾病、急性乙醇中毒等情况。案发后,李道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李道林的家人找到金石律师事务所咨询,当时接待他们的正是刘芳律师。在李家人来之前,刘芳特意查了下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刘芳说完《刑法》的相关规定后,并未看到预想中的李家人惊愕的表情,其实在来金石律师事务所咨询前,李家人已经咨询过三四位律师了,早就有了心里准备。

李家人很直接,问刘芳有没有关系可以疏通下,让李道林少在里面蹲几年,刘芳拍着胸脯说认识这个院长,那个庭长,这案子要是交给她办理虽然不能无罪释放,但是至少可以少判几年,当事人信以为真,便与她签了委托手续,并支付了十五万元律师费,托关系的费用另算。

刘芳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擅长办刑事案子,就找了位提成律师合作,共同办理该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人生前存在急性乙醇中毒的情况,且被告人李道林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李道林予以最大幅度的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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