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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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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庭大门一开,肖老师夫妻转头看向门口,眼神复杂,只见肖松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带着手铐穿着看守所马甲走进了法庭,坐在上诉人席上。

审判长在核对上诉人信息,宣读上诉人权利,下面坐着的肖松一直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方轶手里拿着上诉理由,等待着法庭调查的开始。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审判长说完,拿起判决书开始宣读。

简单的宣读完毕一审判决书后,审判长看向肖松:“下面由上诉人肖松先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

“我在抢劫时只是口头上说是派出所的,我身上没有任何警察身份的标志,一审法院认定我冒充警察身份进行抢劫,认定错误。我不是冒充警察抢劫。”肖松眼神有些恍惚,不敢看上面的法官。

“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道。

“辩护人认为,上诉人肖松只是口头称其是派出所的警察,被害人对上诉人身份产生怀疑并多次守侯在案发地点,最终抓获上诉人肖松,说明被害人从始至终并未相信肖松的警察身份。

在此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肖松存在“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情形,并从重处罚,明显罪责刑不相适应。请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完毕!”方轶道。

“上诉人肖松,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一审认定的罪名无异议,我实施了抢劫行为,但是我不认可冒充警察身份抢劫。”肖松道。

“检察员可以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审判长看向公诉人席。

“上诉人肖松,你认识被害人吗?”女检查员冷冷的问道。

“不认识。”肖松道。

“你是怎么知道,被害人在树林里的?”女检察员问道。

“我走进树林,正好看到被害人在树林里,就过去了。”肖松道。

“你走过去干了什么?”女检察员接着问道。

“我告诉他我是派出所的,在抓飘唱的。”肖松犹豫了下道。

“然后呢?你有出示相关证件吗?或者一些可以表明你警察身份的物品?”女检察员冷着脸追问道。

“没有,当时他(被害人)问我要证件,我没有,情急之下就把他踹倒了,然后抢了他。”肖松低着头道。

“审判长,我问完了。”女检察员看向审判长。

复杂的眼神

“下面由上诉人肖松的辩护人发问。”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肖松,你在案发时穿的什么衣服?”方轶问道。

“当时是夏天,天热,我穿了一跳牛仔裤和一个大白背心。”肖松道。

“被害人听说你是派出所的,当时有什么反应?”方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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